学校召开第七届学术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

作者:科研处 编辑:科研处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0-12-14 点击数:

12月11日上午,我校在学术交流中心201会议室召开第七届学术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党委常委、副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耿世刚,党委常委、副校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静出席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科研处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科研处处长魏国印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待发放的2018年和2019年的科研奖励金额、商定科研奖励中的特殊情况。魏国印对科研奖励情况做了简要说明,到场的学术委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针对科研奖励中的特殊情况,学术委员都积极发表了个人观点。经过讨论,最终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全部同意按照科研处提交的待发放的2018年和2019年的科研奖励目录发放。

张静针对学术委员讨论的科研奖励中的焦点问题,对科研奖励办法提出了三点修改建议:科研奖励办法要具有导向性,能够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能够弥补短板、重点发展、突破难关;奖励办法要有系统性思维,能够明确科研成果与教学成果、工科与文科、教材与著作、科研项目与论文成果的关系;科研奖励办法要体现我校有关的政策文件精神并具有一致性。

会议审议《河北环境工程科研经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初稿,魏国印对办法的制定情况做了简要说明,学术委员针对此办法进行了讨论,科研处对学术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最终学术委员通过了该项管理办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魏国印对学术委员会2020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2021年工作计划。他说2020年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各位委员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工作,在学术团队的遴选、提高学校科研项目申报质量等方面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希望2021年大家继续发挥学术委员的指导作用,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工作。

耿世刚做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学术委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并对下一年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学术委员要发挥好咨询服务的作用,为学校的“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学术委员要发挥指导带动作用,利用现有平台培育科研团队;学术委员会要发挥评价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现有的科研相关的规章制度,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现场

耿世刚讲话

张静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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