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第一届党委、纪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的方案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9-05-27 点击数: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省委关于本科院校党委集中换届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好学院第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初步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上级组织要求、精神,制定考察方案如下:

一、考察对象

以党总支为单位,经党支部和党员酝酿提名、党委统筹反馈、党支部和党员再次酝酿讨论所产生的学院第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初步人选(不含党委换届考察人选及一年内考察过的中层干部)。

二、考察时间

2019527日。

三、考察内容

深入考察和全面了解初步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廉洁自律以及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情况,加强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的审核把关,重点考察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否具有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良好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三)是否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精神品格。

(四)是否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服务、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党性修养和较高的群众威信。

(五)是否具备任职所需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四、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成立6个考察组,对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考察组

组长:孙京敏;成员:王 政,荣太原

考察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毅,霍保全

考察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高彩霞

第二考察组

组长:耿世刚;成员:姚宝军,闫光明

考察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魏国印,张宝安,纪献兵

第三考察组

组长:安立峰;成员:曹 宏,路

考察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郭黄金,申左元,刘 明,张

第四考察组

组长:张 静;成员:王延伟,王立栋

考察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考察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马金祥,刘

第五考察组

组长:官金华;成员:付晓杰,许根良

考察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赫玉生

考察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芳,于

第六考察组

组长:王 松;成员:崔力拓,刘

考察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李素妹,吕健伟

考察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冯雨峰

五、考察程序和方法

(一)沟通情况

考察前,考察组长与考察对象所在党总支负责人、中层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确定具体日程安排。

(二)发布考察预告

考察组制作考察预告并委托考察对象所在中层单位、部门公告,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度、参与度。

(三)撰写思想工作小结

考察对象撰写近年来个人思想工作小结,经所属党总支负责人审签,交考察组。

(四)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范围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合理确定。个别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

1.考察对象为学院正职领导人员的,谈话对象为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中层干部。

2.考察对象为学院副职领导人员的,谈话对象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联系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教工。

3.考察对象为中层干部的,谈话对象为分管联系其任职单位、部门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部门其他中层干部和教工,可扩大至所在党总支的其他中层干部和教工。

4.考察对象为教工的,谈话对象为本单位、部门其他中层干部和教工,可扩大至所在党总支的其他中层干部和教工。

(五)审核人事档案

考察组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查看档案是否有涂改、造假或存疑的问题,了解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结果。根据审档情况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已经过上级组织或学院党委专项审核的,不须再次审核。

(六)征求学院纪委等方面的意见

考察组就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存在不宜作为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问题向学院纪委书面征求意见,学院纪委书面反馈意见。考察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或工作关系,听取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

(七)与考察对象面谈

考察组集体与考察对象面谈,就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了解的情况听取个人陈述,请其核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有改动直接在原稿上修改)

(八)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做出综合评价,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应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情况,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或受理举报核查情况,要附专项核查材料。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依规组织考察,不得层层委托考察,不得缺少必要的考察程序。

(二)考察组要认真受理并向学院纪委转交关于考察对象举报,根据纪委调查结论或意见作出考察对象是否可以进入下一程序的意见。

(三)考察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依纪依规安排考察期间工作和生活,自觉树立和维护良好形象。

(四)从严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证明、个人说明、听取意见和档案审核情况、举报查核等材料,考察工作结束后归档备查。

六、形成材料

考察组要及时整理考察中形成的考察材料和其他材料,考察结束后提交党代会组织组,材料包括:

1.考察材料(含电子版)。

2.考察对象核对签字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3.考察对象廉洁自律证明及其它听取意见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5.个别谈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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