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作者: 编辑:宣传部 来源: 时间:2019-09-17 点击数:

各系、部:

为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冀法宣办〔20199号)文件要求,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并举办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19912日至923日。

三、活动安排

1、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为主要内容,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教育,注重教育与自学相结合。

2、考试由省统一命题,试卷可于916日上午8:30后登录河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ft.hebei.gov.cn/)下载,各系、部自行组织完成印制、考试及阅卷工作,海港校区学生属于哪个系部的由哪个系部负责组织。

3、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教育重要性,切实组织好本次教育及考试工作,并于927日前将本系部组织情况说明、考试过程图片或视频、考试成绩加盖党总支或部门公章提交法制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1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p1970@126.com ,本次考试试卷由各系、部留存以备检查。

联系人:于鹏

联系电话:7815732

           法制办公室

             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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