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路明 来源:
时间:2019-04-18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9年度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的范围是,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冀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综合管理工作,并在我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一定成绩的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是在工农业生产科研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推荐条件
请详细阅读《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97号文件(附件1)和《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条件》(附件2)。
三、推荐指标
1.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要求,我院推荐名额为1名。各单位严格把关,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学院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遴选推荐上报。
2.根据冀人社字﹝2019﹞97号文件要求,对担任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
四、申报材料
1.由推荐人选所在部门提供的推荐报告一份(说明推荐选拔程序)。
2.《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3.《2019年度推荐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4.有关材料。包括近五年来获奖证书、主持课题合同、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业绩成果,以及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关资料等复印件各一份。上述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要规范牢固,并加封皮目录。
五、其他。
1.推荐人选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要醒目书写单位、姓名。
2.各部门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并于2019年4月19日(本周五)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205室,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1.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97
2.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条件;
3.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
4.2019年度推荐河北省政府特贴专家候选人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