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路明 来源:
时间:2019-04-26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下:
一、推选名额
2019年共推选“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10名,并从中遴选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院通过评审择优遴选1名候选人参与“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的评选。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材料报送
(一)由推荐人选所在部门提供的推荐报告一份(说明推荐选拔程序)。
(二)《2019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三)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四)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
(五)学历和职称等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和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还要严格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附件1)填写,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每名候选人提交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ccrsc@163.com。请与4月29日11:00时前报送至人事处204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19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5.推荐名额分配表
6.档案袋封面
7.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