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生源地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编辑:张玉春 来源:
时间:2020-05-22 点击数:
各系:
为扎实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报到证核发准确无误,结合毕业生工作方案要求,再次组织核对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信息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涉及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核对信息详实准确。
二、生源所在地核对说明
1、报到证地址为生源所在地,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将依据此次核对的生源所在地制定派遣方案;
2、生源所在地需具体到县(区)级且与《全国行政区划一览表》(见附件2)对应,不得填写《全国行政区划一览表》中不存在的地名;
3、生源所在地为2019年11月份学生上报过的地址,学生最终确认的生源所在地(以下简称为“确认地”)将影响毕业时“报到证”的派遣单位,如有变动按以下规则执行:
(1)“确认地”与高考报名地不得跨省;
(2)如果“确认地”与高考报名地不一致,但在同一地级市内,则直接在《2020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表》(见附件1)进行修改,在备注栏内说明,不用提供其它材料,例如:高考报名地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确认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3)如果“确认地”与高考报名地跨越地级市(不跨省),需提供本人、父、母中至少一方现户口在“确认地”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已经迁到学校的,如果迁出地与确认地一致的,提供现户籍复印件),并在备注说明,例如:高考报名地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确认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4、人员核对
(1)核对中如发现本专业实际存在,但《生源信息核对表》上没列出的学生,请按格式在《信息核对表》补填,并在备注栏注明“增加”,并写明原因;
(2)核对中如发现本专业实际不存在,但《信息核对表》中列出的学生,在备注栏注明“无此人”,并写明原因;
三、提交方式及要求
1、各系核对完成后将核对表发送到邮箱124044894@qq.com,核对表命名为:XX系生源信息核对表;
2、确认地修改需提交证明材料的,将证明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C207办公室。
3、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将有效协议书(公章完备)一份交到学生工作处C207办公室;
4、时间:2020年5月26日16:00前完成。
四、学生确认不明事宜由各系按此通知进行解释。各系对通知内容有不明事宜或通知中未说明情况,由负责老师咨询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玉春,联系电话:7523111。
附件1:《2020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表》
附件2:《全国行政区划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