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党政办公室 来源:
时间:2020-06-24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9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2019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2019级本、专科生转专业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组长:张 静
成员:贾 勤 霍保全 王 政 纪献兵 崔力拓 哈增红 张利辉 付宜新 高彩霞 殷志栋
各教学单位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2019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组织
(一)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组织
1.由于专科生已在上学期末提交完转专业申请,且已经完成初步审核工作,由于疫情原因暂停了后续工作,故本次继续履行完专科学生转专业后续程序,不再接收专科学生新的申请。
2.7月2日前,各学生转出系部完成对上学期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的确认和审核工作,若有变动请报教务处备案。
3.7月10前,教务处将专科转专业名单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给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启动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1.申请条件
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按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33 号)中有关规定执行,除以下情况外均可申请:
(1)期末考试(正考)成绩不合格的;
(2)本科生期末考试(正考)平均成绩排名未进本班级前50%的;
(3)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4)按照专业培养计划,本科进入第二学年及以上的;
(5)已有转专业经历的学生或已有转学经历的;
(6)招生时以特殊形式(如高水平运动队、合作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7)在校期间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或者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8)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工作组织
(1)7月2日前,各系将本单位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交教务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转专业拟接收计划数、转入条件、转专业考核办法及考核小组人员名单等内容。
(2)7月10前,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提交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教务处公布各系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下学期初完成本科生转专业后续组织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及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33 号)中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开展转专业组织工作,保证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在转专业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则取消相应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