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邵淑慧 编辑:学生处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20-10-12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通知,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即日启动,请各系依据文件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按照学生手册中的《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河环院字[2020]95号)开展工作。

二、名额分配

2019-2020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学生申请时需要提交给系的资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2020学年)》(附件2),请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申请理由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各系需要上报的资料: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附件3,负责人签字盖系公章)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附件4,用A4纸横排打印,每页均需负责人签字并盖系公章,一式一份)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2020学年)》(按②名单顺序排序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25日:各系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结果公示。需将名单以纸质版加盖系公章的方式在各系办公行政楼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26日:各系评审工作小组上报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C203)。

五、注意事项

1、评审要求客观、公平、公正,注意培养学生的励志精神和感恩意识。

2、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获得,但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或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

3、评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邵淑慧。

附件:

1、《2019-2020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XXXX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模板)》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2020学年)》

4、《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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