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高职毕业生补考未通过课程重修收尾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科 时间:2019-03-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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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字[201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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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高职毕业生补考未通过课程重修收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为在我院贯彻教育部坚决取消“清考”的要求,我院于2018年底和本学期第三周分两批次布置了2019届高职毕业生补考未通过课程重修工作,并于321日在教学工作例会上进行了专项督促落实,目前此项工作即将结束,现结合教学工作例会讨论结果,对此项工作的收尾工作布置如下:

一、重修课程开设系部、中心需要做好的工作

141日之前,按教务处发布的本部门需开设课程名单开出所有课程,并在教务处完成备案。(各部门需开设课程名单详见2018121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届高职毕业生补考未通过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和本学期第三周发布的“2019届高职毕业生第五学期补考未通过课程开设重修信息统计表”。)

241日之前,确认本部门所有承担高职重修教学任务的教师已经在职教云或者线下将要开设的课开设完毕,并与所有提交了重修申请的学生建立了教学关系。

341日前,根据提交教务处备案的“XX系(部)、中心课程重修信息统计表”中所列课程与教师的对应关系,在新版教学信息服务平台中做好相应人员与课程的设置工作,保证承担2019届高职毕业生重修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完成重修教学工作后能够顺利进行成绩录入工作。

44月底之前督促任课教师按教务处要求完成课程重修教学及成绩提交工作,并将本部门所承担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收齐交教务处备案。

二、需重修毕业生所属系部需要做好的工作

141日前,确认已通知到全部需重修高职毕业生,并将学生提交的所有“补考未通过学生重修申请书”、“2016级留级跟班试读学生重修承诺书”复印件交教务处存档备查,未在本次规定时间内在教务处存档以上两个文件的学生,取消其重修资格。

241日前,确认本部门学生提交的“补考未通过学生重修申请书”已全部转交至任课教师手中,需跨系部提交的由学生所在系部指定明确的负责人进行转交协调,逾期仍未交者,课程开设系部有权取消未收到重修申请学生参加本次重修的资格。

3、在4月底前要持续关注学生重修学习进度,对于进度缓慢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督促,对于不按照教师教学要求进行学习,有可能不能按时拿到毕业证书的学生,要留下对其进行重修学习督促的记录。

三、重修课程任课教师需要做好的工作

1、重修课程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务处发布的重修学生名单核对已经收到的需重修学生的重修申请书,对于尚未拿到的,要主动联系学生所在系部进行情况核实,对于没有在41日之前提交重修申请书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重修的资格。(重修学生名单名单详见2018121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届高职毕业生补考未通过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和本学期第三周发布的“2019届高职毕业生第五学期补考未通过课程开设重修信息统计表”。)

2、《关于做好2019届高职毕业生补考未通过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中所列要求于去年底开始重修教学的课程,原则上要求在41日前完成成绩提交工作,重修课程任课教师也可根据课程重修教学进展情况适当延后,但开设的全部重修课程必须于4月底之前完成课程教学及成绩提交工作。

3、学生按任课教师要求完成网课学习并考核合格后,4月底之前任课教师须将成绩登入新版教学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系部提交有任课教师及教研室(专业组)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成绩单。

4、任课教师在结课后,要将以上教学过程形成的学生笔记、作业、章节测试、线下考核文档打印,与学生提交的《补考未通过学生重修申请书》一起按照学生期末试卷装订规则装订,交由课程承担单位按学生期末试卷保存要求进行保存。

今年是我院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的第一年,此项工作若处理不好,存在产生影响学院安全稳定大局问题的隐患,各系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按学院相关通知要求做好2019届高职毕业生补考未通过课程重修工作。

教务处   

2019年3月27日

关于做好2019届高职毕业生补考未通过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http://news.emcc.cn/info/1072/22448.htm

关于公布网络线上课程教学阶段及各阶段教学要求细则的通知http://news.emcc.cn/info/1072/226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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