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开学期间实施线上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0-02-0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全校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应急预案》中线上教学预案,保证延期开学也不停止教学,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和课程教学质量,现对实施线上教学的有关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线上教学工作安排

1.于原定新学期开课日2月24日起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原则上春季学期所有必修课、限选课、网络公选课(上学期末申报的公共任选课面授课程暂停开课)要按照教务处已经安排好的课表时间如期开课。

2.线上教学方式的确定任课老师可根据自己线上教学技能学习、培训情况和习惯利用教育部、河北省提供的在线课程平台和国家、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课程优质资源中的慕课、课程视频资源以及网络辅助教学平台可在雨课堂、超星学习通职教云或者其他网络教学平台中任选结合语音直播、视频直播、混合式教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教学教学方式应采用线上教学+辅导答疑形式,不能仅仅只要求学生自学。学校鼓励教师录制视频课程,以满足线上教学的需求。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的同时力争做到与正常开学后教学计划和内容的衔接。

3.实验、实践教学内容适时推迟,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另作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评建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通知》实施。

4.各教学单位根据新学期教学任务将附件1中“教学方案统计表”于2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因故不能如期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要注明其原因。教务处于2月17日至23日协同各教学单位线上教学课程的安排、教师、学生等相关数据准确部署到网络教学平台中。某些类型的课程如需要学生进行选课,将提前通知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配合。

5.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务处发布的网络教学培训计划,提前学习、熟悉网络教学方式方法,根据自己所承担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特点至少拟定好2-3周线上教学计划,整理好与之配套的教学大纲、教学PPT、练习题(作业题/测验题)、电子教案、参考文献、授课视频等教学资料,及时上传网络辅助教学平台,为线上教学做好准备工作,并于2月19日-2月23进行线上教学测试。“直播”教学需准备好电脑、麦克风和摄像头。

6.各教学单位要提前组织学生学习教务处下发的教学平台操作指南,准备学习用的智能手机或电脑,下载并安装相关(雨课堂、超星学习通职教云或者其他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平台软件先期开展自学,并如期按照学校发布的教学课表进行线上学习。

7.2月20日前各班级辅导员要协助任课教师与学生组建教学群,以便及时传达教学通知、分发教学资料以及在线指导答疑。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线上教学方案制定和实施,新学期开设的线上课程明确课程负责人(只有一个教学班的课程主讲教师即为课程负责人),并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做好课程具体教学实施方案,教学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2。

2.线上教学要保证教学质量和授课时长。保证教学要求、教学标准、考核考试标准不降低。同一课程应实施统一考试,保证课程考核质量,平时成绩做到对所有学生的公平公正。

3.各课程做好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答疑、教学辅导等环节,老师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师生互动,做好学生学习过程与过程考核的记录。

4.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线上教学及质量情况的检查。教务处要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并对延期开学线上教学工作的各种量化及考核,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教务处进行反馈,并严格落实线上教学工作的排,确保我校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 延期开学期间教学方案统计表

附件2: 延期开学期间课堂教学班教学方案

附件3: 部分平台教师操作指南

附件4: 部分平台学生操作指南

附件5: 教育部和河北省在线课程平台

教务处

2020年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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