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20-03-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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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河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工作任务落实和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倍增计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级研发平台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0年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采用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推荐方式。

  2.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pt.hebkjt.cn:81/)”网站,通过“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审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统一报送。

  二、立项评审

  1.省科技厅根据年度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和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2020年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2.拟于20206月份进行年度立项评审,组织对20195210时(上期评审项目受理参评截止时间)至202052524时前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提交到“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的申报推荐项目的立项评审。

  3.评审结果报厅党组会审定后,省科技厅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新建省级研发平台通知。

  4.评审未通过的项目,省科技厅通过申报评审系统向归口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反馈专家组评审意见。

  三、申报材料

  1.各类平台申报项目《申请书》;

  2.各类平台申报项目《申请书佐证材料》;

  3.各类平台申报项目《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含咨询指导专家列表和专家个人建议意见,包括姓名、单位、职称、学历、从事专业、联系电话等。本通知下发前已组织过专家论证的,提供论证专家组人员列表和专家组会议论证意见)

  4.有关研发平台申报指南明确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各类平台的管理办法及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申报推荐系统内下载。

  2.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研发平台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三年总目标任务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省级研发平台分解到本系统、本地区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要求,统筹掌握2020年新申报推荐省级研发平台的数量和质量,分解下达申报任务指标,加强申报指导、跟踪服务和审核把关,严格审核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择优组织申报和进行推荐,把好申报推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关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预定计划任务。

  3.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专家咨询指导工作。根据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2020年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申报过程中不再统一要求组织专家以会议论证方式对《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可通过邮件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本学科(技术)领域技术专家和研发平台管理专家的咨询指导意见,并根据专家咨询指导意见对《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有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中提供咨询指导专家人员列表及各位专家个人的咨询指导意见。本通知下发前己组织完成了专家论证和申报材料修改完善的,不作更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前期参加了立项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如无重大调整,只是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在24个月内再次进行申报时,提交原有专家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名单即可。

  4.申报的研发平台名称不能与已有的研发平台重名。已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信息,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查询。

  5.纸质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6.按照诚信管理原则,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承担审核和推荐把关责任。

7.纸质申请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按照相应研发平台申报指南明确的份数,于2020520日前交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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