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顺通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建设科 时间:2020-11-2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优质教材进课堂,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一)凡选必审。

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被选用教材应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一般情况下,各教学单位应将未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含讲义)的选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二)保证质量。

1.课程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省级规划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校本优秀教材等;应注重教材内容的学术创新性,优先选用近五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的教材;

2.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文社科学科的有关专业课程如有“马工程”重点教材可选,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现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1

3.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4.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1/3以上),一般不得任意更换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

(三)适宜教学。

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程序合格。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行教材选用程序,严肃选用纪律,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程序

(一)教材选用人提出申请(1123-27日)

教材选用人(任课教师)填写《课程教材选用审批表》报课程承担教研室。

(二)各教研室召开教材选用审核会议(1130-124日)

1、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学单位骨干教师对教师选用的教材进行全面审核,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其中暂未确定任课教师的课程,教材选用由教研室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负责选定。教研室召开教材选用审核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教材选用计划。

2、教研室审核通过的教材填写《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提交所属教学单位。

(三)系部审核(127-1211日)

各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主任协调组织本单位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组成员和教研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各教研室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核,做好系部层面的教材选用审核会议记录(附件3)和《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附件4)填写。将以上两项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版电子版发送至350755757@qq.com

(四)学校审核(1214-1218日)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教材选用名单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教材征订(1214-1225日)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审核通过后的教材选用目录,完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预订单》(附件5)信息的填写统计工作,直接与学校教材供应商对接,完成教材征订工作。

(二)河北省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教材费减免政策,学生所属系部负责代其完成教材订购工作。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名单

附件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选用教材审批表(2020年制)

附件3:教材选用审核会议记录

附件4: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

附件5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预订单

教务处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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