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陈顺通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建设科 时间:2020-11-25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项目过程管理,保障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质量,切实发挥教学研究项目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根据我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56)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已符合结题要求提出结题申请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教学改革项目最长研究期限为2年,已完成全部研究任务的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申请书中写明研究期限为1年的项目应进行结题。

二、验收材料提交

(一)按我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具体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总结准备相关结题材料。主要包括:

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

2、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

2)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

3)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4)项目的特色及创新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6)在C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信息(期刊名称、论文名称及发表时间)。

3、成果佐证材料。

一般包括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或者几项:论文、教改方案、教学大纲、讲义、教材、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件、教学软件、著作等。

(二)以上结题验收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胶装:

1、验收材料封面;(附件2

2、目录;

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

4、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3);

5、项目研究成果(要与项目申报书一致,论文需要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

6、项目其他材料。

三、验收方式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给验收通过项目办理验收结题手续。

四、材料提交时间

各教学单位汇总项目结题材料,每个项目一式三份,于202012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五、其他要求

(一)研究期限为1年,但本次不能结题的项目,需提交《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单》(附件4)并制定书面延期方案报教务处。

(二)各项目负责人关注教务公告,以便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进行沟通。

联系人:陈顺通 联系电话:0335-7523168

教务处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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