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20-12-24 点击数:

校各内设机构: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科学技术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4 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5类。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项目:科学技术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与技术研究;优先支持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科技扶贫、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科学技术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

(四)一般项目:主要支持以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以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2、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3、经费资助额度。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3 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0.5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1万元。

3、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2020 年度青年拔尖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等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4、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为,我院限报18项,各类课题名额如下:

科技类:青年拔尖项目1,重点项目奖2项,青年基金项目2项,自筹经费项目3项(合计8项)

人文类:重点项目1项,青年基金项目4项,一般项目2项,自筹经费3项(合计10项)。

共计18项。

三、申报方式

1、学院初选要求:

由于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由科研处统一组织评选。请先填写申请书(Word)和公示表(见附件),并于202114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书和公示表电子版送至科研处邮箱(zhykyb@163.com )邮件主题为教育厅一般项目申报+系部+姓名。

2、按照教育厅要求,我院将会对推荐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3、教育厅网络申报方式(初审结果公布后再进行此部分):

此次申报不用进行平台填报。

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修改意见修改申报书申报书填写,并按时(具体时间等待后续通知)前将项目申请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书应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不得超过50页)一式一份,并提交申请书的PDF格式和总汇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致电科研处咨询。

联系人:陈婧 张静

                                                                  科研处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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