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和校风,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共创良好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严格执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s://jwc.hebuee.edu.cn/info/1887/5244.htm),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通过考前培训,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通过班会、宣讲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的危害和影响,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诚信考试为荣,违纪作弊为耻”的正确思想,努力营造诚实应考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监考纪律,加强考试巡视与管理
1、加强监考工作管理
各系部要组织安排好本单位巡考工作,严肃监考纪律。监考教师必须熟知监考流程和要求,严格执行监考规定。监考过程中监考不力或监考迟到、缺席监考等行为,学校将按《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2、加强巡考工作
学校将成立以校党委常委孙京敏副书记和张静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共同组成的考试巡查小组,对各类考试实施情况进行巡视,巡考人员主要对监考人员到位情况、监考工作情况以及学生考试纪律等进行巡视、评估和督促,及时发现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具体安排见附件。各教学单位也要加强考试流程管理,对本单位各类考试实施情况也要进行巡查。
三、坚持工作原则,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对考试中的违纪行为,要坚持工作原则。一经发现违纪行为,教务处、学生处联动,依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立即妥善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对违规学生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让学生吸取教训,完善自我,从而达到教育的最佳效果。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
(1)巡查分组
第一组:贾 勤 刘 静 卢 昆
第二组:张一婷 荣太原 王 博
第三组:王 华 孙忠良 周 彬
第四组:李忠君 孟 梅 宋晶晶
第五组:胡克寒 常 江 陈洪宇
第六组:张 宇 陈顺通 王 楠
(2)巡查安排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12月26日 |
|
|
|
|
海港校区 |
海港校区 |
12月27日 |
|
|
|
|
信息楼 |
海港校区 |
12月28日第一场 |
A区 |
B区 |
|
|
|
海港校区 |
12月28日第二场 |
|
|
A区 |
B区 |
|
海港校区 |
12月28日第三场 |
A区 |
B区 |
|
|
|
海港校区 |
12月29日第一场 |
|
|
A区 |
B区 |
|
海港校区 |
12月29日第二场 |
A区 |
B区 |
|
|
|
海港校区 |
12月29日第三场 |
|
|
A区 |
B区 |
|
海港校区 |
12月30日第一场 |
A区 |
B区 |
|
|
|
海港校区 |
12月30日第二场 |
|
|
A区 |
B区 |
|
海港校区 |
12月30日第三场 |
A区 |
B区 |
|
|
|
海港校区 |
12月31日第一场 |
|
|
A区 |
B区 |
|
|
12月31日第二场 |
A区 |
B区 |
|
|
|
|
12月31日第三场 |
|
|
A区 |
B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