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陈顺通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建设科
时间:2021-04-0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 〔2021〕9号)(附件1)的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详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推荐
根据教育厅通知,我校申报推荐限额为2项,按如下方式组织推荐:
1、各文科类属性教学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本教学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排序将作为学校层面组织遴选的重要依据。
2、学校组织专家遴选评审,最终确定推荐省厅项目名单。
三、专家推荐
请各教学单位为河北省教育厅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4),专家须具备正高级职称,主持过新文科建设相关项目或发表过新文科建设相关文章,我校可推荐1名专家,每个教学单位限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要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学习教育部新文科建设相关文件,仔细研读《项目指南》,结合专业具体情况,围绕新文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确定选题方向,积极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4月8日下班前,将《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打印,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综合办公楼202室)。同时,将《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专家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到350755757@qq.com。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7523168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4: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