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顺通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建设科 时间:2021-04-29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限额

根据教育厅分配的申报限额,我校可推荐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3门,线上一流本科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门参加河北省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课程必须满足教育厅申报遴选通知列明的所有要求,同时课程建设目标应符合我校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和转型发展相关要求。

同等条件下已通过验收或立项建设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优先推荐。

三、学校遴选程序及要求

1. 请各系部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领会省教育厅申报遴选通知要求明确各类课程申报限制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课程申报。

2. 511日前系部完成初审

各系部成立遴选推荐专家组,负责对本部门申报课程进行初审排序,按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大类在汇总表中(附件10)对各申报课程进行排序,排序将作为学校层面组织遴选的重要依据。

3. 514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遴选

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召开专门遴选会议,确定拟推荐课程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协调相关课程负责人将申报材料组卷报送教育厅,组卷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 7523168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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