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制)订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陈顺通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建设科 时间:2021-06-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部署及《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修订)》(河环院字〔2020〕43 号)要求,现启动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关于修(制)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执行。

2、2021级专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关于修(制)订2021版专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执行。

3、2021级食品质量与安全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请生态学系在总结该专业2019级、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经验基础上,根据学校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有关要求制定;课程总表增加课程承担单位列;公共基础课程、综合能力训练课程按照本通知附件2执行。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修(制)订工作分为需求调研、拟定论证、修改完善、审核实施四个阶段。

1.调研拟定(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10日)

1)各教学单位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和教研室负责人、骨干教师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本教学单位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工作小组在对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充分调研行业、企业一线人才需求及1-2所同层次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完成《行业、产业需求调研报告》。

2.起草论证(2021年7月11日~7月31日)

1)各专业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OBE理念,从行业产业实际需求出发,反向推导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画出“XX专业人才培养OEB导图”,拟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各教学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开展论证,校外专家应包括行业、企业一线人员及外校同行。

3)完成《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专业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模板附件4)初稿。

3.修改完善(2021年8月1日~8月20日)

1)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论证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工作小组成员、任课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对培养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与论证,使之更具科学性与可行性。

2)各专业完成《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专业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OBE导图》终稿,与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一起提交所在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讨论通过。

4.审核实施(2021年8月20日~8月30日)

1)培养方案经过教学单位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各教学单位应派专人审核培养方案,报送的各专业培养方案应当内容准确严谨、无错别字、课程代码及各项数据正确无误、排版格式协调统一。

2)教务处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往届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往届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整,需经过严谨的论证,于6月30日前填写《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附件5)与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一并上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7523168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务处关于修(制)订2021版专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2:2021级专科(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3:各本科专业所属专业类一览表

附件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专业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

附件5:《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

附件7: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试行)

教务处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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