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顺通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1-09-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河环党字[2020] 47号)要求,为大力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学校在总结“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立项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课堂教学育人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强化课程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以“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工作为抓手,通过革新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方法、挖掘育人内涵等方式,建设一批知识体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的“课程思政”示范课,推动形成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项目引导、重点建设”原则,择优遴选建设若干门“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强化教师立德树人意识,引导广大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推出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并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

三、申报条件

1. 所申报课程为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本学期正在开设或下学期即将开设的各类型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除外)。

2. 课程负责人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独立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积累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

3. 应积极吸纳参与课程教学的教师参与项目研究,鼓励团队建设和授课,鼓励与马克思主义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联合开发建设课程。

4. 授课教师能够充分挖掘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充分发挥其育人作用。

5. 每位教师限申报1门课程,申报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参与)工作。

四、项目建设管理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实行限项备案建设制。每个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教学部除外)推荐培育课程不超过3门。由教学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组织部门内遴选,根据遴选结果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备案开展立项建设。

2、下学期初,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根据课程建设申报书进行项目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须至少完成项目建设成果要求中的3项。

3、明年10月份通过结项验收后的课程,由学校发文确立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4、项目采取后资助方式,给予4000元/项经费支持。中期检查后拨付研究总经费的50%,验收合格(以相应的书面报告为凭)后拨付剩余经费。

五、项目建设要求

(一)申报要求

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中的课程思政建设思路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和《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河环党字[2020] 47号)文件中,对文史哲类、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经管法类、艺术类、体育健康类、专业实践类等不同课程类别的课程思政元素建设要求,明确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2、系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培育。在择优推荐新建项目时应统筹考虑本系部已有“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所辐射的专业及课程类型,尽量做到“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对本系部所有专业及课程类型全覆盖;明确课程负责人,科学组建课程团队,做好“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的同时,为进一步培育“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成果要求

一年后项目验收时须全部完成以下所列教学成果。

1)更新后的课程教学文件及资源。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新教学大纲须确立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

2)更新后的配套教学资源。根据上述新教学大纲制作体现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特点的新课件、新讲稿等。

3)教学交流成果。组织开展至少1次公开课活动或项目成果在校内外组织的研讨会等会议上至少进行1次推广交流。

4)教学设计。提供1-2个典型教学案例的教学设计;

5)特色示范课堂。每门课程至少开设一堂“特色示范课堂”,并提供时长为25-40分钟的随堂录制课程视频。

6)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7)系统梳理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形成1篇教学研究论文。

六、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9月23日12:00前,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50755757@qq.com。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7523168

附件:1.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表

2.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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