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的通知
作者:陈顺通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建设科
时间:2021-09-25 点击数:
各系部:
为保证学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在学期初校领导深入系部转型发展调研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本次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分为系部论证、学校论证两个阶段,现将具体安排布置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论证定于9月25日至10月31日举行。9月25日-10月14日为系部论证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为学校论证阶段。
二、系部论证阶段
(一)论证范围
2021级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专家组组成要求
论证专家组应由外校同行专家、行业知名企业或用人单位专家、优秀毕业生代表、校内专家组成,人员数量应控制在6-7人。
(三)论证内容要求
各专业对标学校《关于修(制)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就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之间支撑关系、“五育并举”、OBE理念贯彻等情况进行论证。
(四)系部论证会组织要求
1、10月10日前,各系部完成系部论证会组织工作,各系论证会应邀请教务处人员参加,并要求本系部领导及全体教师参加。
2、各系在论证会召开后一周内(最晚不超过10月14日),向教务处提交按照论证会修改后的《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附件1)及《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学校论证阶段
(一)拟定于10月15日-10月31日之间召开学校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论证专家组由校领导、校内外专家、及系部主任组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在系部论证基础上学校抽取部分专业进行论证,被抽取专业教研室主任进行10分钟的PPT汇报,并接受专家质询。
(三)各系于学校论证会召开后两周内,向教务处提交按照论证会意见修改定稿后的《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