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十八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23-06-0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和教师:

根据中国法学会2023年度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精神和工作安排,第十八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于9月举办,本届论坛由山东省法学会承办。现就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分论题

(一) 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党的二十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海港区);

2.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北戴河区);

3.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本质要求和实践路径(山海关区);

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环渤海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抚宁区);

5.平安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保障 (昌黎县);

6.优化环渤海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北戴河新区);

7.打造全球数字经济高地的法治保障 (卢龙县);

8.环渤海区域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 (青龙县);

9.环渤海区域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开发区)。

二、论文要求

1.形式。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实务部门人员投稿,倡导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研究,多调研实际问题可以采取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的形式提交论文。

2.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10000字。

3.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

4.体例。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标题层次为”“(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论文审核

省法学会负责对提交的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坚定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确保论文正确政治方向。并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30%。参评论文在评选或公示期间,若被举报抄袭且查证属实,由承办单位报中国法学会论坛活动协调小组同意,取消其评审资格或相关奖项。原则上,同一作者在论坛中只能有一篇论文获奖。以往在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奖的论文不能再次提交。

若提交论文,论文作者须同意中国法学会可以公开出版其论文。

征文评奖、成果转化等详见附件。

四、时间要求

请于76日前将征文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hykyb@163.com

相关问题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陈老师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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