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危险化学品的通知

作者:实验中心 编辑:实验中心 来源: 时间:2019-12-20 点击数:

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校申请的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和使用资质已获批准,由实验中心统一购买。因此,各系部因实验教学、教师科研和毕业论文所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需统计后填申购单报送实验中心304王朦老师。由于购买程序比较繁琐,教师兼职承担此项工作,所以每学期相关系部可以报送两次,分两次购买。第一次是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周五之前,第二次是每学期第十周周五之前。

望相关系部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王朦

联系电话:7815968

环境技术研究与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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