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开放创新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许根良 编辑:许根良 来源: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时间:2022-09-02 点击数:
各系:
为了在转型发展中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强化自主设计实验能力、培养专业兴趣和实践水平,完善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经研究决定,各系以现有实验室为基础,建设“开放创新实验室”,请各系按要求落实。
一、组织机构
该项工作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各系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组负责落实。
二、建设目标
开放创新实验室旨在为学生个人或团队提供开放的实验环境,满足学生潜在创新点或创新创业项目的实验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特别是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供平台支撑。
三、建设要求
1、各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现有实验室资源情况形成建设方案, 2022年9月27日前,每个系建设一个(含)以上开放创新实验室。
2、每个开放创新实验室场地空间不小于30平米,提供实验设备、仪器、耗材等实验环境。
3、在不影响正常教学需求的情况下,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24小时,开放期间应有一名实验指导教师保障操作规范性。
4、具备开放条件后,应有完备的管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做好使用申请登记。
四、开放对象
1、潜在创新点实验需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某一案例、问题产生的创新性想法,并形成实验选题进行研究验证。
2、创新创业项目实验需求。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或创新创业比赛等项目的实验需求。
五、其他事项
1、建设资金使用各系申请的转型发展专项资金。
2、现有实验室的系在原有实验室基础上建设,无实验室的系由学校协调解决。
3、9月27日前,将开放创新实验室位置、面积、设备配置等信息发送给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统一挂牌投入使用。
4、其他问题请咨询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2022年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