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编辑:科研处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0-10-23 点击数:

学校各内设机构: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冀科综函[2020]85号要求,秦皇岛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科技特派员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对象

(一)科技特派员是指立足河北省产业发展和基层科技创新需求,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基层政府、协会等中选拔,派驻到河北省内乡村、企业、园区等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

从各乡镇(街道)政府选拔的,主要负责本辖区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运行和管理工作的科技特派员,称为乡镇科技特派员。

学校、科研院所、协会、企业等社会组织作为科技特派员的来源渠道,称为派出单位。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是指由乡镇(街道)基层政府、省级以上园区建设的,为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服务提供保障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选任条件

(一)申请科技特派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志愿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热爱科技、勇于创新,无不良记录。

2、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申请科技特派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

3、在校大学生申请科技特派员一般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或拥有科研成果。

4、协会、企业等人员申请科技特派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的科技工作经历。

(二)申请乡镇科技特派员应为在乡镇(街道)从事经济相关工作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并且了解本地产业创新和企业发展等情况。

(三)申请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固定管理人员。

三、相关要求

各内设机构按照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结合征集的科技特派员企业服务需求(详见附件7),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2020年1026日前将附件1《科技特派员推荐申报表》、附件4《科技特派员推荐备案汇总表》、附件6《市首批参加省科技特派员培训名单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zhykyb@163.com

科研处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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