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23-02-09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全省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第三批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充分反映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以此作为基地认定和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方式、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实施无纸化申报。各申报单位、归口管理单位通过登录“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kpjd.hebsti.cn/),进行在线申报和审核。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管理员为拟申报基地分配子账户,各子账户应独立填报,同一申报单位可设置多个填报子账户。
2.拟申报基地通过登录子账户,在线填写《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3.申报单位对所辖拟申报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4.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审核后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至省科技厅。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下载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申报书,将盖章页部分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科普示范基地的分类条件,结合实际找准所属基地分类,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教师申报。申报人认真学习《管理办法》(附件1)、《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实事求是填报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投入科普经费证明等);
3.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本批次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18日,请申报人把握时间尽快与科研处联系分配子账户,登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内容。
具体不明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张老师
科研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