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23-02-23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研人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冀科协〔2023〕5号),我校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开展河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领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三)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三、组织安排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教师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工作中的感人事迹,选树先进典型,举办富有仪式感的活动。

根据市科协要求,我校限额推荐1名“最美科技工作者”报送至市科协,市科协在全市范围内推荐3名报送至省科协

依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科研工作二级管理实施细则》,本次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只接受二级单位统一推荐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择优遴选推荐1名老师,于226上午十一点前将2023年河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hykyb@163.com)。

具体不明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张老师




科研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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