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周工作提示(六)
作者: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4-27 点击数:
河 北 环 境 工 程 学 院
党 史 学 习 教 育 周 工 作 提 示
(2021.04.26—2021.05.02)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http://www.gov.cn/xinwen/2021-04/20/content_5600696.htm
2.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http://www.gov.cn/xinwen/2021-04/13/content_5599267.htm
3.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http://www.gov.cn/zhengce/2020-10/13/content_5551032.htm
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http://www.12371.cn/2021/04/15/ARTI1618471700127230.shtml
5.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4/22/ARTI1619087467469356.shtml
二、工作安排
1.4月28日14:30在综合办公楼411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分管校领导、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会。
2.自本周开始,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学党史学习交流。每周安排2至3名党员向全体党员汇报学习情况、谈心得体会、讲自身素质能力和工作提升思路,党组织书记做点评。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高级职称教师谈心得体会或列席交流活动。注意留存文字、图像、音视频材料。
3.各中层机构党组织、相关教师继续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工作,于4月28日(周三)17:00前将本机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宣讲工作阶段总结、特色亮点做法电子版发送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hebueexcb@hebuee.edu.dn。
4.继续对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5.继续进行“两优一先”发掘和实绩总结。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