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周工作提示(八)

作者: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5-13 点击数:

2021.05.10—2021.05.16)


一、学习内容

1.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河环党字〔2021〕7号)规定学习内容。

2.习近平总书记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http://www.wenming.cn/djw/shouye/sixianglilun/xuexiyuandi/202103/t20210305_5967911.s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http://www.12371.cn/2020/06/29/ARTI1593364272358485.s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http://www.gov.cn/xinwen/2015-08/30/content_2922114.htm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http://www.gov.cn/xinwen/2015-08/30/content_2922114.htm

二、工作安排

1.深入宣讲。学校党委宣讲团到各中层机构开展宣讲。党总支、党支部培训安排师生党员、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在群众中开展宣讲,利用新媒体开展宣讲。各级党组织书记在宣讲中讲好党课,在本学期结束前至少讲党课1次,本周五17:00前就目前的讲党课情况进行统计。谋划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史比赛。

2.党员读书班。以党支部为单位举办党员读书班,进一步明确学习计划,每名党员到2021年底完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第2卷)的学习。每周组织2至3名党员面向全体党员读党史(内容自选)、汇报学习情况、谈心得体会、讲自身素质能力和工作提升思路,党组织书记做点评。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高级职称教师读党史、谈心得体会或列席交流活动。注意留存文字、图像、音视频材料。

3.为群众办实事。中层机构党组织针对师生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实际的困难,开展办实事活动,能当下解决的立即采取措施,对需要学校层面统筹协调的、需要修订健全制度的及时反映。

4.继续对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5.按统一安排做好人大代表选举选民登记,开展相关的党史、政策、法律教育。

6.按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报送机制的通知》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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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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