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周工作提示(十三)
作者: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6-14 点击数:
河 北 环 境 工 程 学 院
党 史 学 习 教 育 周 工 作 提 示
(2021.06.14—2021.06.20)
一、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6/02/ARTI1622638688535935.shtml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4/22/ARTI1619087467469356.shtml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http://www.12371.cn/2021/06/01/ARTI1622545355456416.shtml
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资料另发)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资料另发)
6.党员应知应会知识学习资料(资料另发)。
7.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河环党字〔2021〕7号)规定学习内容。
二、工作安排
1.深入宣讲。按学校党委《关于“百年辉煌路·奋斗正当时”师生讲党史竞赛的实施方案》开展竞赛活动。
学校党委宣讲团到各中层机构开展宣讲。党总支、党支部培训安排师生党员、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在群众中开展宣讲,利用新媒体开展宣讲。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宣讲中讲好党课,在本学期结束前至少讲党课1次。
2.党员读书班。以党支部为单位举办党员读书班,进一步明确学习计划,每名党员到2021年底完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第2卷)的学习。每周组织2至3名党员面向全体党员读党史(内容自选)、汇报学习情况、谈心得体会、讲自身素质能力和工作提升思路,党组织书记做点评。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高级职称教师读党史、谈心得体会或列席交流活动。注意留存文字、图像、音视频材料。
3.为群众办实事。中层机构党组织针对师生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实际的困难,开展办实事活动,能当下解决的立即采取措施,对需要学校层面统筹协调的、需要修订健全制度的及时反映。
4.评优表彰。召开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组织评选会议,确定“两优一先”表彰对象。
5.工作验收。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验收。
6.信息汇总。按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报送机制的通知》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表格。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